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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版权售卖违背信披 视觉中国、全景网络涉嫌虚假陈述(4)

2019-04-16 10:00:2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证券律师薛律师认为,投资者对这些信息披露是有一种信任义务的,公众投资者对它肯定是信赖的,但事实恰恰是其中有虚假成分。如果说视觉中国没有经过授权而作为商业目的使用一些图片,那么他们恰恰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这种侵权行为,没有在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披露这种做法是未经过授权的,实际上是属于信息披露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相关规定有虚假陈述一说,这应当属于虚假记载。而此举也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视觉中国以对外提供海量的图片作为服务,是一种网络公开的模式,网上提供图片实际上也是他们对外发布信息的一种模式。明知没有版权或没有经过授权的图片,却声称网站上所有的图片都是经过授权的,这是一种虚假记载,这个陈述显然就是虚假的,没有真实地披露情况。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也没有对此进行披露,从这个角度上讲,也是一种重大遗漏。他们没有说哪些图片是有授权或者没有授权,在公告中却声称“坚持合法授权”,网站上宣称都经过了授权,这也是一种误导。

在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梁看来,全景网络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及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事件中可以看到,全景网络并非对其网站上所有售卖的图片具有完整、合法的授权,并且还可能会产生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况,与其信息披露违背,该做法可能涉嫌虚假陈述。

陈家梁表示,涉及虚假陈述的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则对其进行处罚。对于投资者,该虚假陈述是否达到一般违约或根本违约的条件,具体索赔方式及索赔金额视转让双方就本次转让所签订的协议或其他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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