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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2)

2019-04-11 09:33:06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10项改革新举措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2.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3.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车辆转籍试点范围扩大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5.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

  5项服务“便捷快办”

1.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2.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3.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5.推广统一交管服务号码“12123”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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