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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龙宇燃油老板举报 沙钢股份因信披问题收警示函

2019-04-09 10:09:3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上市公司实控人举报另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后者没有披露他的减持计划。这起事件的主角分别是龙宇燃油实际控制人刘振光和沙钢股份

沙钢股份未披露刘振光的减持计划,也收到了监管部门的警示函。而沙钢股份如此“用心良苦”,或是为了其控股股东沙钢集团。今年3月,沙钢集团与刘振光完成了股权转让,沙钢集团为此付出了11.18亿元的代价。而在2015年,沙钢集团向刘振光转让股权的交易作价仅5.82亿元。4年过后,沙钢集团做了一笔“低卖高买”的买卖。刘振光和沙钢集团一拍即合的背后,藏有沙钢股份股价连续下跌的难言之隐。

未披露股东减持计划

龙宇燃油(603003,SH)67岁的实际控制人刘振光举报了沙钢股份(002075,SZ),缘由是一减持事宜。

沙钢股份4月7日晚披露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示的警示函:“近日,我局在处理举报事项时,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你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收到股东刘振光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但一直未披露该股东的股票减持计划。”

刘振光此前是沙钢股份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截至今年2月22日,刘振光持有沙钢股份1.54亿股,持股比例为6.98%。

刘振光作为重要股东,提前向上市公司递交减持计划是分内之事。但奇怪的是,沙钢股份收到刘振光的减持计划后,却没有进行信息披露。

这是为何?沙钢股份或是为了其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沙钢股份披露称,在收到刘振光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沙钢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刘振光持有的公司股份。经与刘振光多次沟通,2018年12月21日,沙钢集团与刘振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刘振光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撤回举报。从刘振光披露减持计划到与沙钢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持续时间长达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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