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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费维来还是安徽板蓝花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板蓝花”)的老板。但现在,他已经成为赵军口中的“老赖”。 正大丰海制药公司、费维来以及永诚典当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过去一周,《国际金融报》记者连续三天实地探访了正大板蓝花公司,对这一事件中的多方进行了采访,试图揭开这一迷雾。
3月20日,安徽合肥,大雨滂沱。
安徽正大板蓝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正大板蓝花公司”),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蓬路258号,被这场来得有些突然的大雨,浇了个“透心凉”。
三年前,世界500强企业正大集团的下属企业——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丰海制药公司”)从安徽老板费维来手中收购了一些业务和资产,和歌手雷佳演唱的歌曲《板蓝花儿开》同名的饮料品牌“板蓝花”也被正大丰海制药公司纳入麾下——正大板蓝花公司由此产生。
不过,《国际金融报》记者近日独家获悉,尽管相关的饮料业务运营已有三年多,但正大集团目前仍未拥有板蓝花的相关商标专用权。
“板蓝花商标目前还在原申请人的名下,而且这些商标处于查封状态。”近日,安徽省永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诚典当”)总经理赵军告诉记者。在他看来,正大丰海制药公司及其旗下的正大板蓝花公司存在涉嫌串通费维来个人,帮助后者逃废债务、对抗司法查封和执行的情况。
四年前,费维来还是安徽板蓝花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板蓝花”)的老板。但现在,他已经成为赵军口中的“老赖”。 正大丰海制药公司、费维来以及永诚典当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过去一周,《国际金融报》记者连续数天实地探访了正大板蓝花公司,对这一事件中的多方进行了采访,试图揭开这一迷雾。
三年前的转手
在赵军口中,这次并购合作被描述为:因公司资金链断裂,费维来才将安徽板蓝花公司拥有的土地、厂房等出售给了正大丰海制药公司。
2015年8月前,位于合肥紫蓬路258号的公司还不叫“正大板蓝花”,而是“安徽板蓝花”。2005年,费维来一手创办了这家以售卖饮料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并拥有了和这家企业经营相关的板蓝花、板蓝喝吧等64件商标。
2015年,上述主角们开始出演本文的剧情。
《国际金融报》记者拿到的一份《健康饮品项目合作合同书》复印件显示,2015年8月1日,作为甲方的正大丰海制药公司和作为乙方的板蓝花饮料、安徽板蓝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费维来等达成了合作。
该合同书显示,合作双方约定先由甲方成立一家A公司(彼时拟定的公司名即为正大板蓝花公司),乙方以第三方名义成立一家F公司,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以F公司出资成为A公司的股东,出资额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27%。
据称,A公司以6500万元购买乙方所有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以及商标专用权等。颇有意思的是,板蓝花饮料公司的企业歌曲《板蓝花儿开》也被点名包含在内。
在赵军口中,这次并购合作被描述为:因公司资金链断裂,费维来才将安徽板蓝花饮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土地、厂房等出售给了正大丰海制药公司,并成立了正大板蓝花公司。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印证。据接近正大板蓝花公司的知情人士李欢(化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2012年-2014年,是安徽板蓝花的高光时期,那时候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企业品牌影响力也呈现上升趋势。2014年11月,企业歌曲《板蓝花儿开》甚至在大型文艺晚会上被知名歌唱家演唱。然而,2014年底至2015年初,由于公司经营面临资金困境,且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所以费维来只好选择将公司卖给正大集团旗下公司。
企查查显示,正大板蓝花公司的成立时间为2015年8月4日,注册资本为1.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谢炳(正大集团资深副董事长、正大制药集团董事长),股东分别为正大丰海制药公司、安徽光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为智能公司”)以及盐城市海宝科技中心,股权占比分别为64%、27%和9%。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第二大股东光为智能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6日,仅比正大板蓝花的成立日期晚2天。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费勤侠,持股16.67%;另外还有一名费姓股东费维春,持股27.83%。《国际金融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费勤侠是费维来的儿子,费维春则是费维来的堂弟。
这些资料和前述《健康饮品项目合作合同书》约定的内容相吻合。据了解,合同书中所说的F公司即为安徽光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在正大板蓝花公司的官网上,有一篇发布于3月11日的文章,标题为《世界500强,创富英雄,正大板蓝花引领2019植物饮料新格局》。文内写道:中国植物饮料行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以凉茶为代表的植物健康饮品迅速崛起。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新的正大板蓝花应势而生,世界500强开启新的篇章……
显然,公司对于饮料业务的发展和未来抱有野心和期待。但《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后注意到,板蓝花这一商标并未实现转让。相应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通知书在2016年9月1日印发。这意味着,前述合同书中约定的商标转让事项截至目前还未完成。
陷入纠纷
永诚典当此前已经上诉到盐城中院,盐城中院也给到了明确回复:已发回重审,要求大丰区人民法院再审,目前再审处于排期中。
正大板蓝花公司为何至今未能拥有相应商标的所有权?
“尽管现在正大板蓝花公司的业务是在正常经营,但板蓝花的商标已经被我们(申请)查封,所以板蓝花的商标所有者目前还是费维来。”3月11日,在上海一个办公场所的会议室内,赵军这样向记者表示。
赵军和费维来之间也曾有一个合作“故事”。据了解,2012年3月12日,费维来曾用安徽板蓝花92.05%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权及全部派生权益质押,向永诚典当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当天,双方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不过,合同到期后,费维来没能如约偿还。经双方协商,将借款期限延续到了2014年9月11日,双方也签订了《续借款合同》,但在合同到期后,费维来一直未偿清借款本金等费用。
永诚典当方面表示,在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收购费维来旗下业务前,费维来曾告诉他们正大集团有意收购板蓝花业务。作为债权人,永诚典当曾要求全程参与费维来与正大方面的合作,但费维来拒绝了,还告知要和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成立新公司进行业务并购。“听闻他们要成立新公司,我们就赶紧去上诉了,然后进行(资产)保全”。
3月2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在探访正大板蓝花公司时获得了一份内部联络名单。过去几天,记者向名单上的正大丰海制药公司高层数次致电并发去短信,意欲了解其是否知晓费维来的前述债务问题,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尚未给到任何回应。记者亦在正大板蓝花公司通过门卫数次和企业沟通采访,但均遭到拒绝。
因费维来拖欠当金本息及各项费用逾千万余元,永诚典当将费维来起诉到了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15年9月28日,该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冻结了费维来名下64件商标的专用权(涉及本案纠纷的商标为62件),并已于2018年9月5日续行查封。
永诚典当方面告诉记者,期间,费维来也有上诉,但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9年19日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费维来向债权人偿还当金及利息等款项。因费维来拒不履行以上债务,其据此向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费维来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包河区人民法院准备依法启动对其名下商标专用权的处置程序。
对此,正大板蓝花公司显然并不认可。据永诚典当方面透露,2017年6月21日,正大板蓝花公司向包河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称费维来已将名下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了他们,要求包河区人民法院解除查封并不予执行。与此同时,正大板蓝花公司还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相应的62件商标(正大板蓝花公司在案件审理中撤回了其中两件商标要求确认专用权的诉讼请求)专用权归其所有。
《国际金融报》记者拿到了关于这一案件的判决书复印件,内容显示,大丰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9月6日作出一审(2017)苏0982民初3505号判决,判令62件商标专用权归正大板蓝花公司所有。
据悉,2018年1月,永诚典当方面依法向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3505号判决。但2018年9月27日,大丰区法院作出一审裁定,以永诚典当不具有起诉资格为由,驳回了起诉。
但根据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永诚典当此前已经上诉到盐城中院,盐城中院也给到了明确回复。“这个案件,中院是发回重审,要求大丰区人民法院再审,目前再审也是处于排期中”。
3月2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与费维来取得了联系,他对记者表示,公司已经卖给了正大,自己目前在“外地”。对于商标争议和转让一事,费维来则称:“2015年8月,我就和正大方面签订了转让合同。”至于其他更多问题,费维来没有明确回复,仅表示,“判决书上都很清楚”。
对于永诚典当所指的案件即将重审以及在商标上存在的纠纷,记者亦采访了前述联络名单上的正大丰海制药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并未给予回应。
合作双方唱双簧?
在永诚典当看来,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正大板蓝花公司存在配合费维来逃废债务、对抗司法查封和执行的嫌疑。
在永诚典当一方看来,从最初和费维来达成合作到后来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正大板蓝花公司存在配合费维来逃废债务、对抗司法查封和执行的嫌疑。“正大丰海制药同意费维来成立新公司,同时费维来又不直接持有这个公司的股权,换人持有,这就是隐匿资产;然后两方又在异地法院(盐城大丰区人民法院)联手诉讼,通过取得法律文书的方式对抗财产保全法院”。
对于永诚典当方面的上述指控,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方面并未给到记者回复。
根据前述资料,目前光为智能公司是正大板蓝花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工商信息了解到,光为智能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翠微苑商业大厦621室,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智能汽车变色玻璃、新能源电池、智能光电开关以及电动车辆销售等。
3月19日,为了证实永诚典当所说的费维来存在“隐匿资产”等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来到光为智能公司所在地,但并未发现这一公司的身影。标牌显示,此地为“合肥新宝物流有限公司”,621室为总经理办公室。记者上前探听时,一名大约50多岁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光为智能公司已经搬走了,但搬到何处,对方并未透露。随后,记者拨打该公司的官方电话进行咨询,对方回道“打错了”,便随即挂掉了电话。
此后,记者通过多方打听获悉,身为光为智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费勤侠目前任职于正大板蓝花公司,企查查信息也显示,费勤侠是正大板蓝花公司的董事兼高管。
3月2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获取的一份员工名单显示,费勤侠任职于正大板蓝花公司市场部。多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他(费勤侠)天天都来公司上班。”
据悉,2015年8月,费维来将公司卖给正大集团后,儿子费勤侠仍旧留在正大板蓝花公司工作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费勤侠还很年轻,在这里也并没有多大的话语权。”
永诚典当方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目前已经难以联系上费维来。“费维来是个人借贷,他名下的很多资产在和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成立新公司后,等于都已经转移了,目前仅有的就是这个商标”。
商标归属谁?
多位律师对记者表示,具体商标的归属目前还难下结论,要看盐城当地法院进一步的判决结果。
目前来看,商标专用权的最终归属已经成为前述事件的核心。永诚典当方面指出,费维来的财产状况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其对62件商标专用权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不过,一名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虽然未办理商标权转让手续,但是正大丰海制药公司只要支付了合同对价,前述商标权就应当归属于正大丰海制药公司。“费维来未能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核心原因在于永诚典当的保全行为,在保全期间,任何人都无法对商标权采取任何处分行为,除非保全措施被解除”。
该名律师还表示,企业是否使用商标权肯定要基于企业自身考量,当然,这个案件会让企业衡量使用商标权的风险问题。“所以在商标权未办理正式的转让手续前,企业一般不会使用。”他认为,具体商标的归属目前还难下结论,要看盐城当地法院进一步的判决结果。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知识产权保护的张怡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法院在审判商标权归属的案件时,一般都要去看权利的状态,如果已经被查封了,在有权利限制的情况下通常不宜直接判决归属于谁。
张怡指出,在前述永诚典当和费维来的案件中,后者质押的标的本身不是商标权,但现在债权人是要用商标权进行抵债。“个人借了钱不能还,商标权也是一个无形资产,债权人等于先做了一个资产保全,保全了这个商标权益,后面是想拿商标权进行抵债,是保全行为后的一个执行行为,要靠执行法官去执行,而且债权人应该尽快申请法院去做执行,知识产权局也应当依法配合”。
记者注意到,前述60余件商标的专用权期限已不足一年。对此,商业秘密网创始人、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孙佳恩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商标是有专用权期限的,期限过后,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被查封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和法院方面协商,进行商标的续展。
衍生风险
这几年,板蓝花广告做得少,名气还不够,所以市场表现不是太理想。但正大板蓝花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不止于此,商标的归属将成为影响其未来发展的关键。
此前有接近费维来的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据费维来表示,正大集团收购板蓝花相关业务后有意将其打造成可以和加多宝、王老吉相匹敌的品牌。
正大集团是泰籍华人创办的知名跨国企业,核心业务包括农牧食品、商业零售、电信,同时涉足金融、地产、制药、机械加工等10 多个行业领域。据该人士称,正是在饮料领域业务布局的缺失让正大集团对板蓝花产生了兴趣。
不过,这些说法并未得到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方面的证实。
即便商标目前还未归属正大板蓝花公司,但记者注意到,其相应的业务展开情况一切正常。
“忙的时候,我们要加班到九、十点,不忙的时候,六、七点就能下班了。”正大板蓝花公司的一名员工王海(化名)对记者称。彼时,王海正准备下班,在和记者的交流中,他表示,“板蓝花现在做得没有以前好了,之前的销量做得更大。”
正大板蓝花公司的多名员工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谢炳几乎不怎么会来公司,总经理夏文余基本上一个月才来一次。
不过一名合肥地区饮品市场的销售经理张恒(化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正大板蓝花在饮品市场只能算是中小品牌,就合肥地区而言,板蓝花的铺市率并不高。“无论是在大卖场,还是在通路市场,都很少看到板蓝花这个品牌”。
另有一名正大板蓝花公司的内部员工张洋(化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这几年,板蓝花价格卖得相对比较高,但广告做得少,名气还不够,所以市场表现不是太理想。
正大板蓝花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不止于此。
张怡告诉记者,如果包河区人民法院准备依法启动对费维来名下商标专用权的处置程序,最后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所有人变更为债权人后,正大板蓝花公司将很难再主张相关商标权的所有权。
在张怡看来,此种情况下,正大板蓝花公司可以要求费维来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尽职调查没做好的风险。“商标转让的时候可以去知识产权局查询商标的状态,如果权利已经被限制,就是有风险的”。
对于此次正大板蓝花公司所面临的商标纠纷一案,《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正大集团以及正大丰海制药公司所属的正大制药方面,但截至发稿前,均未收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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