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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地震”实为化工厂爆炸 涉事公司3年内环保违规被罚逾百万元

2019-03-22 09:22: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3月21日下午3点,中国地震台网发布消息称当日下午14时48分在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北纬34.33度,东经119.73度)发生2.2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 与一般的地震消息不同的是,中国地震台网备注此次“地震”疑为“爆炸”。消息传出后,网络上陆续有现场爆炸的视频传出,记者致电连云港政府服务热线求证时确认了爆炸一事,不过工作人员透露的爆炸地点为连云港临近市盐城市响水县陈港化工园区。这一消息得到了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确认。

下午17时29分,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3月21日14时52分,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响水县大队接到报警,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南京、泰州、盐城、连云港等多地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共35个中队,86辆消防车、38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中国消防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消息显示,截至当日19时,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已调派176辆消防车、928名消防员到场处置,后续仍将有增援力量赶赴现场。

天眼查显示,本次爆炸事故涉事公司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化工”),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KSS等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等业务。天眼查显示,天嘉化工共有6条行政处罚信息,时间跨度为2016年至2018年,处罚原因为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记者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查阅到,多年来,公司频频因环保问题被罚。2013年一季度共有8家单位(个人)因环境违法被市环保局查处,其中就包含天嘉化工。2015年5月19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公司二期工程废水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同时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投入生产,且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据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0万元。记者注意到,就在当年3月份,环保部门才完成对公司总投资1.3亿元的年产17000吨间苯二胺、2500吨邻苯二胺、500吨对苯二胺技改项目二、三期等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公司被列入盐城市环保局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名单,2017年4月13日,天嘉化工因项目未通过“三同时”验收、危废管理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罚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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