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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旨在更多分享水电开发收益(2)

2019-03-19 09:35:5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探索与多渠道安置、保障移民收益和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相适应的新的水电工程用地政策。并探索下游梯级电站补偿效益返还和综合效益投资分摊等方式,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机制。

同时,在水电开发中,将尊重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让企业成为水电开发利益共享的原动力,加大水电开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库区发展、移民收益与电站效益结合,实现移民长期获益、库区持续发展、电站合理收益有保障的互利共赢格局。

加快库区能源产业扶持政策落地。按照农网改造和村村通电工程(包括通动力电)总体方案,改善移民安置区和库区电网基础设施水平,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鼓励移民安置区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水电消纳要统筹好当地与外送两个市场,优先保障当地用电需求。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适当降低库区生产生活用电电价水平。科学利用当地资源禀赋,促进水电与当地风电、光电实施多能互补综合利用,增加当地能源产出和经济收入。依托调节性能好的水电工程,优先开发其周边的风电、光电项目,统筹区域风电、光电和水电外送消纳。在移民安置规划和后续产业发展规划中根据资源禀赋和建设条件,结合产业政策合理布置分布式光伏项目,增加移民和库区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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