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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森股份陷债务纠纷 连亏两年将“披星戴帽”(4)

2019-02-26 17:40: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天眼查,上述*ST天马等借款主体的最终受益人均为徐茂栋。

另外,在上述*ST天马和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中,*ST天马公告表示,经自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审议过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借贷的相关事项。除此之外,*ST天马对多笔债务表示并不知情。

值得一提的是,因公司及徐茂栋先生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徐茂栋先生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2月12日,步森股份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ST天马需偿还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7682万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1836.93万元,并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借款本金7682万元,按24%年利率支付违约金,步森股份对不能清偿部分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在责任,并且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ST天马追偿。

2019年2月22日,步森股份收到了《民事裁定书》,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步森股份认为本案借款合同上加盖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系被他人伪造,驳回原告朱丹丹的起诉。(公司观察/小飞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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