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目前,两份“严正声明”贴在以丝袜奶茶驰名香港的60多年老字号兰芳园(下称“香港兰芳园”)门前,态度坚决地否认向内地机构或个人授权开设实体店和销售兰芳园食品,更未有办理加盟事宜。
与此同时,内地版兰芳园正在筹备新一轮扩张计划,拟出资1亿元设立兰芳园食品制造四川有限公司。这家兰芳园的背后正是曾以“一年卖出10亿多杯,杯子连起来可绕地球三圈”广告语闻名的香飘飘。
2月21日,香飘飘公关部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公司在2016年已取得“香港兰芳园品牌”的许可,而关于其授权是否只是类似香港兰芳园的“A货”公司则并没有直接回复。
负责线下门店业务的杭州兰芳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兰芳园”)相关人士则表示,与香飘飘签署了保密协议不方便回应,并称除了杭州兰芳园授权直营和加盟以外,目前市面上也存在没有授权的兰芳园门店,公司法务部会进行“打假”行动。香飘飘澄清,目前公司没有线下奶茶店业务。
截止记者发稿,萦绕在香飘飘“兰芳园”授权的迷雾并没有完全解开。
授权风波
2月15日,许念(化名)完成了香港网红之旅清单的又一个项目——打卡香港兰芳园。这家依旧保持着铁皮屋造型的小小店铺在港经营大约65年,以丝袜奶茶驰名,曾在央视舌尖上的中国姊妹篇《一城一味》中作为香港味道的代表。
近年,港式奶茶成功申请为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兰芳园更是蜚声在外,成为访港旅客的网红打卡点。
事实上,许念首次打卡兰芳园是在广州珠江新城的兰芳园线下门店。这一次到访香港兰芳园店,令许念感到非常意外,位于香港中环位置的香港兰芳园店铺门口赫然贴着两份严正声明澄清:兰芳园仅在香港开设三家店铺,除此以外别无其他分店,也并未委托/联合/授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设兰芳园店铺及办理加盟事宜。
记者从香港兰芳园方面了解到,他们已经发现有侵权人假冒及盗用该司名义在中国内地多处设立兰芳园实体店铺,并开设假冒兰芳园茶餐厅,冒用兰芳园之品牌公开销售假冒兰芳园食品,欺骗广大消费者。
面对记者更多询问,香港兰芳园工作人员拒绝再回答。此前,香港兰芳园负责人曾对港媒表示,因考虑到维权失败可能反而面临巨额诉讼费和赔偿费,他们最终选择以公告澄清的方式。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除了位于广州珠江新城华利路的兰芳园门店,佛山南海区怡丰城商场内也有一家门店,两家店装潢、商标均采用香港兰芳园相似款。
广东地区一位兰芳园门店经营者向经济观察报透露,大约两年前,她与香飘飘、兰芳园方面签署了加盟协议,目前是4家杭州兰芳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店的法定代表人,其中一家位于广州、三家位于佛山,包括前述提及的怡丰城商场店。“香港兰芳园,林氏家族,林木河创立的。”该人士表示,她认为自己加盟的就是在香港经营60多年、由林木河家族经营的兰芳园,签署协议时并未与香港方面联系,对方也只是提供了公司名字。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加盟商也表示,其加盟的兰芳园是有“香港授权的”,而具体来自哪家兰芳园公司,她则没有表态。
一位接近香港老字号兰芳园人士透露,兰芳园多年来受到“山寨、假冒”困扰,此前曾有内地企业注册与该公司极其相似的商标名。
更有消息指,有企业以每家店30万元加盟费在内地开设多家兰芳园门店,加盟费累计数额或超过千万。记者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到,至少有4家公司注册含有兰芳园字样的名称。
其中一家香港兰芳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公司编号2242762。同时,另有兰芳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年 11月,公司编号0872539。据悉,后者为香港兰芳园注册的公司名。
记者翻阅资料注意到,早在2016年5月,海口美兰区一家“兰芳园”饮品小吃店在试营期间被媒体披露涉嫌商标和字号侵权被商场方叫停,杭州兰芳园当时也卷入其中,曾出面澄清公司有“香港授权”。海口市美兰区工商部门调查结果显示,美兰“兰芳园”饮品小吃店品牌授权来源于香港兰芳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月21日,记者再次向杭州兰芳园负责加盟事宜人士核实,他回应称由于公司与香飘飘方面达成合作,并签署了保密协议,不方便答复授权以及加盟费问题,需由香飘飘方面统一回应。
与此同时,该人士称,目前杭州兰芳园以直营为主,加盟方式作为配合,并澄清广州暂无实体店,前述提及的广州珠江新城店可能存在假冒。他表示会通知法务部开展打假行动。
香飘飘新的增长点
在香港兰芳园“打假”的同时,内地版兰芳园正在筹备新一轮扩张计划,它的背后正是奶茶行业巨头香飘飘。
1月9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711.SH下称“香飘飘”)公布两项议案,包括《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兰芳园食品制造四川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孙公司兰芳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2018年上半年,香飘飘先后在广东江门投建年产 16.8万吨液体奶茶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天津滨海新区投建年产 11.2万吨液体奶茶生产线建设项目,下半年再次拟出资6亿元投建成都温江液体即饮奶茶生产基地项目。这是继完成“可绕地球三圈”杯装奶茶销量后,香飘飘进军液体奶茶市场和线下餐饮市场的又一次尝试。
2017年,香飘飘一面忙着准备上市,一面筹备再一次突围奶茶行业,甩掉“产品单一”、“受制淡季”等负面标签,先后推出MECO牛乳茶和兰芳园系列两款液体奶茶产品。根据香飘飘2017年与2018年报告显示,MECO牛乳茶和兰芳园系列很快成为公司新的营收增长点,兰芳园系列表现更为突出。2018年前三季度,兰芳园系列销售收入完成37.26%的增长率,仅次于香飘飘杯装奶茶美味系列48.42%的增长率,但超过香飘飘在杯装奶茶行业的整体增长。在整体收入占比上,华南市场销售收入增长超过70%,较其他区域增长趋势更明显。
公开资料显示,香飘飘旗下拥有包括浙江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等。在兰芳园港式奶茶官方网站上,关于香飘飘兰芳园杯装液体奶茶的起源、发展均以1952年林木河在香港建立的兰芳园为蓝本,采用的兰芳园商标也与香港兰芳园的相似度极高。
2017年,香飘飘曾因兰芳园商标授权问题被质疑,证监会要求香飘飘说明与“兰芳园”相关的商标权、商标申请权等具体情况。
随后,香飘飘方面在招股书中回应,发行人于2016年7月28日与林俊忠、林俊才、林俊业签订《品牌独家使用许可框架协议》,约定林俊忠、林俊才、林俊业将其拥有的香港兰芳园品牌许可给发行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内在许可产品及有关许可产品的宣传上使用及开设实体店使用,该许可为永久性许可,许可费为港币 8050万元。
其中,品牌许可内容包括,香飘飘有权在品牌许可区域任一商标类别申请注册兰芳园或近似名称注册商标、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在品牌许可区域形象宣传及许可产品销售推广时,在各媒体上永久使用兰芳园品牌成长、历史元素、创始人经历以及宣传香飘飘食品于品牌许可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许可产品与兰芳园品牌的渊源、以及协议约定的许可方式和内容等。
2月21日,香飘飘公关部人士回应经济观察报记者关于兰芳园授权问题时重申,公司此前已经在公告中声明。
不过,针对授权方具体为香港兰芳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还是兰芳园有限公司,香飘飘并没有直接回答。香飘飘表示,杭州兰芳园为第三方公司,兰芳园线下奶茶店为杭州兰芳园旗下业务,使用兰芳园品牌是由香飘飘特许。目前,香飘飘没有线下奶茶店业务。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如果香飘飘取得了香港兰芳园的授权,只要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就属于合法使用,而香港兰芳园称其“假冒”,香飘飘也可以追究对方责任。
如果香飘飘只是取得与香港兰芳园相似的香港公司的授权,而相似公司并没有商标,那香飘飘与相似公司签订的授权协议就是无效的,香飘飘使用未经香港兰芳园许可的商标的行为也涉嫌侵权。
此外,按照前述协议,香飘飘方面仅取得兰芳园的品牌授权,但未提及配方。经济观察报记者也注意到,香飘飘推出的兰芳园杯装液体奶茶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由浙江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提供配方。这意味,即便是香飘飘取得香港兰芳园的品牌授权,此兰芳园亦非彼兰芳园。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曾塑造广为消费者熟知的“一年卖出10亿多杯,杯子连起来可绕地球三圈”香飘飘杯装奶茶,有中国奶茶第一股之称。
近几年发展中,在奶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自身发展瓶颈的双重压力下,香飘飘试图寻求新的突围方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因加大对液体奶市场投资资源,香飘飘在营业收入实现8.7亿元,同比 55.38%的增长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5459万元,同比下滑78.92%。
尽管如此,香飘飘对于进入液体奶茶市场的态度依旧是乐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