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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青岛能源所:新机制力促成果转化(2)

2019-02-12 11:46:17    科技日报  参与评论()人

青岛能源所负责人介绍,在国家赋予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后,青岛能源所全面梳理了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近三年共修订制度90余项、废止制度30余项。尤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青岛能源所近两年修订并出台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与《横向合作管理办法》,新增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为成果转化工作保驾护航。

为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青岛能源所建立了全口径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横向项目、产业化等工作量化,纳入科研团队与个人的考核,与绩效工资、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关联,在权重设置上充分考虑与基础研究的平衡关系,营造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相互欣赏的文化氛围。对科研人员承担企业横向项目进行政策引导,在完成企业委托的任务基础上,横向项目执行节余经费的80%可用作绩效发放,激励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激励,成果转化收益的80%以上奖励科研人员,采用技术入股方式进行成果转化工作时,该技术经评估作价入股的50%部分股权直接分配给科研人员个人。

在这些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下,青岛能源所像生物天然气这样的成果枚不胜举。高产Monacolin J(注:一种降血脂药物前体)土曲霉菌株构建技术、生物发酵法生产神经酸项目、模压石墨燃料电池双极板项目等成果层出不穷。最新统计显示:青岛能源所近五年采用技术许可、技术转让、合作成立产业化公司等多种形式落地转化了13项重大技术,联合华通集团、城投集团及其他10余家龙头企业共同成立产业化公司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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