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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安办规〔2017〕1号)的规定,将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深圳市荣茂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荣茂昌”)等单位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
这篇名为《市安委办公布2018年12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的公告显示,东部华侨城、深圳荣茂昌分别出现在该“黑名单”第1位和第2位。该公告发布日期为1月9日。
东部华侨城违法事实如下:2018年5月18日,东部华侨城大侠谷海洋广场塔臂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拆除配重块时,塔臂突然上升后坠落,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经调查认定,东部华侨城对该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东部华侨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处罚决定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执法单位为盐田区安监局。
深圳荣茂昌对上述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处罚决定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执法单位为盐田区安监局。
东部华侨城、深圳荣茂昌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的起始时间同为2018年12月24日,到期时间同为2019年12月23日。
2018年9月,盐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东部华侨城“5·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东部华侨城安全风险意识差、能力不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不到位。未针对该塔吊(舞台设备)拆除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
据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51期),12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开发布《深圳市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组建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7月31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市规划国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建设局、金融办、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