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实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山东福座母婴护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座母婴)近日遭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
监管公告显示,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公司实控人杜恩莉通过五名非关联自然人账户拆借福座母婴公司资金 1832 万元。2018 年杜恩莉通过两名非关联方自然人的账户拆借福座母婴资金 610 万元。福座母婴未及时对上述事项履信息披露义务。
福座母婴上述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 行)》)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杜恩莉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杜恩莉作为控股股东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 4.1.4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福座母婴、杜恩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