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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数百万吨废旧铅蓄电池流入“地下产业链”(4)

2019-01-07 09:31:4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二是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准入门槛高,处置企业布局不合理。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经营活动”。然而,普通废品回收站并没有回收铅蓄电池的资质,许多企业难以达到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门槛,造成无法规范收集。同时,废旧铅蓄电池处理企业区域布局不尽合理。高延莉表示,目前全国具备资质的废旧铅蓄电池处置企业较少,主要集中在河南、安徽、广东、山东等地,内蒙古、新疆等地没有1家具备资质的这类企业。

三是缺乏配套政策支持,正规回收处置体系待完善。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曾指出,目前我国还未建立起废旧铅蓄电池规范化回收体系。

张天任表示,在法规政策上,目前仅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不同环境风险的管理,尚无仓储、回收、运输标准、车载路线控制等一系列细则;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上,也没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具体举措,难以起到防治污染的实际成效;在税收上,存在合法正规的回收企业税收不合理、税收过高、退税政策弱化等问题,使合法正规回收处理企业成本进一步增加。

  多管齐下

  不再让废旧铅蓄电池去向成谜

业内人士介绍,2011年至2014年,我国曾开展“肃铅”环保风暴,再生铅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的现象得到改善。近年来,随着铅价上涨,非法再生铅小企业、小作坊又有反弹,且“地下生产”更加隐蔽。

马永刚告诉记者,为逃避监管,这些企业大多藏身城乡接合部,有的还办起“厂中厂”,即以正规工厂作掩护,暗地里搞非法铅冶炼;有的甚至把小炉子安装在汽车上,采取“游击”生产方式,流动冶炼,经常更换冶炼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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