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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纳入新一轮环保督察范围

2018-12-29 17:45:07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28日说,从2019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再用一年时间完成第二轮督察“回头看”。第二轮督察将适当扩展督察范围,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央企纳入督察对象。

在生态环境部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刘长根介绍,第二轮督察将继续探索创新督察方法,加大卫星遥感、红外识别、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将紧盯督察整改落实,针对重点问题咬住不放,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

刘长根表示,专项督察有三个重点,分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7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省级督察作为中央督察的重要延伸和补充,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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