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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信披三项违规 董秘办:接受处分 将完整披露(3)

2018-12-05 08:59:1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8年3月27日,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由于摘牌方和债转股方拥有回购权,其回购行为是否会实际发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投资核算方法转换所对应的处置收益尚无法确定已经实现,暂不确认投资收益。

上交所认为,回购权是合资各方在上述合资合同签署时明确约定的条款,该条款规定,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内导明医药未能完成合格上市或合格并购,公司可能承担回购义务。这一回购权安排属于涉及上市公司权利与义务安排的实质性条款,理应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同时,上述处置收益能否确认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盈亏。而回购权安排是影响上述处置收益是否满足确认条件的关键因素,对投资者预期及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经监管督促,公司直至2018年1月19日才补充披露回购权等合同重要条款,同时提示本次交易能否确认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提出了相关异议理由与申辩意见。不过,12月4日,海正药业董秘办人士在电话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接受上述纪律处分,至于完整披露的进展,公司证代部门正在处理相关事宜。

海正药业信披三项违规遭谴责 董秘办:接受处分,将完整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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