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中孚实业深陷多重困局 从赚680万到亏损4.5亿仅用一年

2018-11-28 09:27:0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铝行业去产能“高压”迫使全国铝企经历着从存量优势向结构优化的蜕变。然而,成本上涨、冬季限产、市场环境恶化的重重阴霾依然笼罩着这些铝企,部分铝企经营出现巨额亏损,这个冬季对于铝企来说或是迄今为止最难熬的寒冬。

拥有煤电铝全产业链的大型现代化国际企业、整体实力位居中国铝行业第一方阵、河南省煤电铝及铝加工一体化转型升级示范性企业......这些耀眼的称号和名头来自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600595.SH ),而该公司最近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大幅亏损,营业利润-9.12亿元,净利润-7.1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7亿元,同比下降403.73%。

业绩跌入“深渊”的中孚实业,不止存在这一个问题,高额质押、股份冻结、评级下调、债务诉讼等一系列隐患都已出现,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孚实业是否能够化险为夷令市场担忧。

业绩亏损 跌入“深渊”

中孚实业是以电解铝及铝深加工为核心产业的大型现代化企业,2002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6 年,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中孚实业整体经营状况也曾出现明显好转,实现扭亏为盈,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8亿元。该公司还曾在年报中乐观的分析,预计2017年实现收入约140亿元。

然而,事实没有想象的那么乐观。中孚实业2017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15.22亿元,同比下降17.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亿元,同比下降426%。

随着原材料上涨及采暖期限产等因素影响,中孚实业2018年业绩已跌入无尽的“深渊”。中孚实业2018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利润-9.12亿元,净利润-7.1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7亿元,同比下降403.7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的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11月21日,中孚实业发布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业绩亏损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检查报告》),中德证券作为中孚实业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对中孚实业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亏损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中德证券对中孚实业现场检查后认为,中孚实业2018年三季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铝行业整体经营形势严峻,主要原材料例如氧化铝、碳素、煤等价格上涨,使公司经营不如预期,出现亏损;二是2017 年年底至 2018 年年初的冬季采暖季限产的影响,公司电解铝业务开工率低,产量大幅下降,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三是由于资管新规、市场环境恶化,公司的非银融资艰难,利率偏高,且受在建工程转固影响,利息费用增加,使公司财务费用过高。

对于原材料上涨导致铝行业上市公司多数出现利润下降或亏损问题,中德证券引用了焦作万方和中国铝业两家上市公司三季报数据进行对比。焦作万方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6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8.62%;中国铝业 2018 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 7.58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0.12%。

《华夏时报》记者查询中孚实业三季报数据发现,该公司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4.54亿元,较上年同期0.0688亿元,下降6694.95%。

值得注意的是,中孚实业2018年三季度销售费用9497.55万元,较上年4371.77万元增长117.11%;财务费用78691.66万元,较上年67948.70万元增长15.81%。

高额质押 股份冻结

股权质押以其操作简单、流动性强、易变现等特点,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上大股东财务融资的重要“策略”。

据中德证券上述《检查报告》显示,截至目前,豫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0.77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豫联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0.765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豫联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0.70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豫联投资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0.703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股权质押比例越高,上市公司未来发生财务困境的可能性越大,而且两权分离的程度也越大,所产生的代理问题越严重,因而公司的价值越低。”相关专业人士分析认为,由于股权质押会引起大股东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程度加大,从而会导致更为严重的代理问题。

有券商研究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上市公司一般是大股东的核心资本平台,除了每年的利润分红贡献外,也为大股东留下资本套利和间接融资手段。”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大股东被冻结股权,则反映出它们的资金链面临一定的压力,被冻结股权数额较高,说明它们的资金链堪忧。在频繁输血大股东背后,无疑将造成上市公司利益被关联交易侵害,影响正常经营。

截至目前,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8.112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5.31%,占公司总股本的41.36%;豫联投资累计被冻结股份为0.303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3.10%,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更需关注的是,截至10月30日,中孚实业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7.17亿元,而实际担保总额为68.8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8.54%。

评级下调 债务诉讼

屋漏偏锋连阴雨。

11月2日,中孚实业公告称,联合信用在对本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的流动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1日出具了《关于下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下调中孚实业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由此前的AA调整为AA-,调整后“11中孚债”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10月24日晚间,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德股份 000567.SZ)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德资管)于近日分别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以债务重组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孚铝业)、中孚实业、豫联集团。其中,中孚铝业和豫联集团分别是中孚实业的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海德资管已分别收到两法院作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以上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以上公告称,2017年3月和2018年1月,海德资管两次与三被告开展了总额达4.6亿的债务重组项目。

项目合同或协议约定,中孚铝业应在债务重组到期后偿还海德资管债务重组本金及产生的债务重组补偿金、违约金等,中孚实业、豫联集团为中孚铝业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豫联集团以其所持有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为中孚铝业以上债务向原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告称,中孚铝业目前未按合同及各补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地向海德资管偿还债务重组本金及重组补偿金,已构成违约。

依据合同及各补充合同约定,海德资管有权要求中孚铝业提前偿还全部债务本金、重组补偿金以及因违约而形成的违约金。同时,海德资管有权要求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权对质押股权采取处置措施并优先受偿。海德资管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中孚铝业支付债务本金、债务重组补偿金及违约金额共计约4.2亿元。

对于中孚铝业与海德资管的债务违约诉讼最新进展,《华夏时报》记者电话联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项诉讼目前没有任何进展,一切参考公告公示情况。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