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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又现罗生门 泰国红牛与中国红牛商战升级(2)

2018-11-05 09:17:3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真相令人扑朔迷离

泰国红牛强调,泰国红牛重申中国红牛的20年经营期限已届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立即清算并停止一切清算以外的经营活动,泰国红牛也已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合资公司强制清算诉讼。

泰国红牛向本报记者提供了《裁决书》部分原件截图,但泰国红牛方面拒绝提供《裁决书》完整版以及关于显示有“裁决结论”的相关页面。

中国红牛方面则强调,泰国红牛提起的仲裁程序、声明以及向相关法院提交的强制清算申请均未经过泰国红牛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批准,相关行动或言论均系盗用泰国红牛名义作出。严丹骅(严彬之女,泰国红牛持股比例第一的个人股东)将在泰国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主体盗用泰国红牛名义的法律责任。

此外,中国红牛还称,泰国天丝故意曲解裁决内容,系故意误导公众,误导政府部门,以混淆视听。

《投资者报》记者向中国红牛求证泰国天丝发出的《仲裁书》原件截图,中国红牛方面回应称,希望泰国天丝提供《裁决书》仲裁结论的相关内容,对于其他暂不做回应。

不过,中国红牛随后向本报记者发来了《裁决书》原件截图,但中国红牛方面拒绝提供《裁决书》完整版以及盖有《裁决书》公章以及仲裁员签字相关页,对记者提出的“作出之日起生效”中“作出之日”的具体日期亦无回应。

而记者亦向贸仲求证双方提供的《裁决书》原件的真实性,以及询问能否提供《裁决书》的完整版以还原仲裁结果的真实原意,截至发稿前,暂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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