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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

2018-10-17 09:34:45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昨天,信用中国官网发布了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组部、中宣部等28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对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实施包括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16项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倒卖号源也将被联合惩戒

为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联合签署这一备忘录。

联合惩戒对象有哪些?《备忘录》作出规定,指的是那些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所谓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既包括倒卖医院号源等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也包括2014年4月28日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所列举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这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情形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医疗秩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

  行为人将限制招录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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