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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有关部门9月19日发布消息,到2018年年底,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9部门将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虚假信息、投机炒房、虚拟交易、违规收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信息行为包括,捏造、散布不实信息,误导购房人,对市场预期造成负面影响等;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发布虚假房源、虚标价格、虚构交易数据等虚假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违法广告。
投机炒作行为包括,通过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垄断或变相囤积房源,以操纵房价、房租;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房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诱导、诈骗消费者交易,协助交易当事人伪造社保、个税等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等方式规避限购等政策;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此外,上海市还将重点打击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如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以各种关联交易的名义保留房源、捂盘惜售;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等不法行为。
据悉,上海还将建立成员单位联合惩戒机制,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金融服务、暂停商业银行与其业务合作、暂停合同网签资质、纳入工商重点监管名单等措施。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将会同规土部门,对于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限制其参加土地招拍挂;会同发改委,将企业、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题:严格把“房住不炒”落到实处——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述评之一 不可忽视的是,楼市总体稳定下,部分地方投资投机现象抬头,局部市场出现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