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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多年、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网购生活,如何为消费者撑腰?
网购假货谁负责?强化电商平台责任
网购遇假货一直是消费者的心头之痛。买到假货,是找电商平台理论?还是要平台内网店赔偿?二者谁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对此,电子商务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擅自删差评,最高将处以50万罚款
经常网购的消费者都有个小经验,购物前先看评价。但在很多平台上,只显示商品的好评,或者消费者没有评价但系统给出默认好评,偶尔也有消费者表示记录下购买商品的“不好”感受,却被卖家或者平台删掉。那么,今后,买家发出的差评,是否能随意删除?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刷好评”被严禁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哦!”网购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这样的举动将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