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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过去几年支撑房地产行业发展尤其三四线城市楼市繁荣的重大政策变量。近日,长春市政府率先取消了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实物安置。
根据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通知》称,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将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近期,棚改货币化安置将逐渐进入尾声的消息频现。今年7月,住建部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吹风会。住建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该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
有分析人士认为,一些三四线城市楼市去库存基本完成、房价上涨压力增大,棚改货币化继续大力度推行已不合时宜。既然棚改货币化的推出与去库存密切相关,在一些地方的楼市库存已经大幅降低的情况下,缩减棚改货币化的比例也就成为必然之举,或许意味着去库存已不再是当前部分地区楼市的主要矛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长春棚改政策的逻辑非常清晰,由于当前多地房价明显抬头,从库存数据、市场预期等角度出发都需要调整政策,尤其是棚改政策和去库存政策。长春出台上述政策一方面是减少货币化安置的比例,防范价格上涨,另一方面是为了部分区域的去库存,可以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也有助于形成更多的棚改住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