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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资管子公司将增至十一家:国有四大行集体缺席

2018-08-30 17:56:32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银行系”资管子公司实为顺势而生 今年7月20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与资管新规充分衔接,其中第十四条指出,“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此外,《办法》第十五条提出,“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理财产品与其代销的金融产品相分离,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政策导向下,“银行系”资管子公司的设立大有顺势而为的意味。Choice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来看,销售起始日期在上半年期间,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种类市场占比为21.7%。而这其中仅有交通银行于今年5月公告拟出资不超过8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交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系”资管子公司成立是为了贯彻资管新规的要求,把资产管理业务和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相隔离,同时也将风险隔离。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资管产品未来依照本源来运作,打破刚性兑付,防止资管业务和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出现风险交叉传递。另一方面,资管子公司的成立,其在人财物上都能够实现独立,同时能够吸引更多专业性人才,因此可以把资管业务做得更加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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