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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梦碎网贷压身 部分应聘者陷“招骗”套路

2018-08-30 09:39:3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表示,网络虚假招聘、诈骗等违法行为属于网络黑灰产业的范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也表示,依照网络安全法,招聘平台对于信息发布负有审核责任,包括发布信息者资质和信息发布管理等,对于发现投诉仍不予管理的,可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至于小额贷款公司,刘春泉表示:“法律责任要看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虚假招聘骗局。如果明知,是合谋共犯;如虽不知道,但有证据证明他们有条件知道,但为了自己的业绩不予管理,也有一定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于日前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通知》强调,要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的,要及时依法处理。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破获的一起以招工贷款为名进行的诈骗案件中,负责办理贷款的小贷公司工作人员在明知存在招聘诈骗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贷款,该工作人员因此被警方刑事拘留。

“治理这类违法犯罪活动,除了重拳出击,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外,还需要增强平台主体防护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彭新林说。

彭新林认为,作为应聘者也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应聘前,可从工商局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企业信用情况。一旦发现上当被骗,要及时向网络平台和公安机关举报。

“对于学校而言,要将培养和提升学生应聘能力列入学生必修课程中,特别是要提升学生防范各种招聘诈骗的意识和能力。”章友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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