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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承德露露被露露南方告了

2018-08-13 16:26:46    金陵晚报  参与评论()人

而最新的进展是,露露南方于2018年7月23日以承德露露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中应承担合同义务为由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已受理此案。承德露露认为,露露南方此举是为了使前述备忘合法化、妄图长期非法使用公司无形资产。

复杂而隐秘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这场商标之争最早可以追溯到2010年,当年承德露露起诉露露集团,要求收回商标授权等。最近两三年,公司尤其加大了维权力度,以致有券商评价“这体现了公司对待该问题处理态度上的重大突破,是公司完善治理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但从最新公告来看,前期处于防守角色的露露南方却转为攻方,“加上这次公告披露出了一个以前外界并不知晓的细节——承德露露因遗失证据撤诉,整件事显得更加复杂和隐秘。”《金证券》记者接触的沪上券商研究员称。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承德露露以3.01亿元的价格买断了原露露集团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并于2008年3月10日完成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成为“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的合法持有人。

原本权属清晰,事实清楚,为何至今仍争议不断?前述人士分析,一方面,2006年万向系入主承德露露,但据媒体报道,很长时间里万向并未正式掌权,露露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宝林仍然控制着承德露露董事会,导致商标纠纷久拖不决。

另一方面,承德露露与露露南方历史上关系错综复杂。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为了开拓南方杏仁露市场,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合资成立露露南方,露露南方因此获得露露商标的使用权。长久以来,承德露露与露露南方还存有委托加工关系。今年上半年《证券市场周刊》收到的举报材料显示,《备忘录》 第五条规定,“尊重并承认露露南方公司早于股份公司成立的历史,以及相关的合资合同和章程条款,考虑到经济区域划分的现实和露露南方公司成立以来市场开发的习惯,在本次股权转让后,露露南方公司仍将一如既往地致力开拓‘露露’牌产品在中国南方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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