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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非法荐股伪装术不断升级

2018-08-07 09:16:45    西宁晚报  参与评论()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远律师建议,对于通过散布所谓内幕消息甚至虚假信息达到操纵市场目的的违法者,不仅应重罚,更应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强化刑事惩戒和民事追责。

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微信今年7月底宣称,半年来共对8000余个“荐股”微信群进行限制群功能处理,并对4000余个微信账号进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录等处罚。微博也处置13463个含“荐股”关键词的用户,永久关闭以广告形式将用户导流至微信、微信公众号、QQ群、第三方交易平台等非法荐股账号1045个。

当然,投资者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被夸张性宣传术语所蒙蔽,同时摒弃“一夜暴富”的盲目投机心态。证监会提醒,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投资者应选择合法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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