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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鼓励企业研发仿制药,对研发出防治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药,并在陕西省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或个人,以项目形式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根据此方案,陕西省鼓励企业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使用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
对申请仿制药注册的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审核报送国家药监局审批,指导企业做好注册现场核查等相关工作。
《方案》还明确,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同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建立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师推广使用仿制药;加强药品价格监测预警,依法严厉打击原料药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