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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受到生产规模小而散、上市食用农产品身份不明等问题长期困扰。对此,农业农村部提出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借鉴发达国家工业产品合格证理念,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主体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该制度明确要求生产经营主体经过自检合格、委托检验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方式,自主出具合格证。目前,浙江、山东等6省份正开展相关试点。
“受益于以上措施,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超过300万个,全国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到2.32亿亩,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0%以上。”广德福说,建立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能提高监管效率,促进产业进步,提升消费信心。下一步,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建立合格证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通过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双管齐下,共同推进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无缝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