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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三四线城市的楼市调控,使其沿着健康轨道发展,对确保调控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至关重要。当下,关键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兼顾棚改、调控、去库存三重目标。
首先,在棚改问题上,各地要从本地实际特别是库存商品房存量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货币化安置的比例。需要强调的是,棚改的直接目的是改善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而不是简单拆掉并没有达到使用期限、条件并不危旧且居住位置较好的房屋,使一些居民用安置款加贷款去购置位置较远的库存商品房。各地要纠正为实现速度目标而扩大棚改规模并间接拉动房价上涨的做法。
其次,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无论库存商品房规模大小,都要有的放矢地做好楼市调控工作。核心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不动摇,防范炒房和炒房资金流入楼市,进而拉动房价持续大幅上涨。具体实施中,应从三四线城市的实际出发,在调控的政策选项上可以把限售、限贷作为重点,把二手房上市时间延长到5年及以上,同时根据购房人的购房套数逐步提高贷款门槛和首付比例,以在满足居民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同时,防范和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控制房价进一步上涨。
再次,在去库存方面,三四线城市也要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原则。库存量依然较大的城市,在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的同时,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以期同时实现库存减少的目标。但在此过程中,要合理界定棚改的范围和标准,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防范价格上涨及风险泡沫,防止给民众生活带来不必要的不便。
着眼长远,各地还是应下大力气推进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适合本地特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增长点,彻底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最为关键的是,各地要有决心、信心和耐心,不急功近利,不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