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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一年汪涵夫妇追回欠款 昔日“闺蜜”身陷多起诉讼
■本报见习记者陈炜
汪涵夫妇被新三板公司贵之步诈骗788万元、涉事公司董事长郑靖被立案调查一事,曾一度成为关注的焦点。日前,该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日前,贵之步披露公告称,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湘0104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杨乐乐(汪涵妻子)与被告郑靖签订的《出资认购协议》于2017年1月23日解除。法院要求郑靖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杨乐乐788万元,并自2015年5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公告显示,贵之步对被告郑靖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数据显示,此案受理费7.2万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7万元,由被告郑靖及贵之步共同负担。
去年9月份,《证券日报》曾刊发题为《贵之步实控人遭立案调查汪涵夫妇被骗近800万元》的文章报道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2017年9月19日,贵之步发布《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立案侦查的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郑靖因涉嫌杨乐乐被合同诈骗案,现已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立案侦查。后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郑靖,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
另一份公告显示,公司因股东出资纠纷,原告杨乐乐于2017年2月份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3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湘0104民初134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郑靖及贵之步名下银行存款863.5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根据2017年8月2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出具开公(刑)取保字[2017]0277号《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因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郑靖,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郑靖取保候审,期限从2017年8月2日起算。
事实上,在上述公告背后,则是杨乐乐此前与郑靖交往密切。根据相关报道显示,两人曾以“闺蜜”相称。
据了解,2015年5月份,杨乐乐与郑靖签订《出资认购协议》,约定杨乐乐出资788万购买贵之步131.33万股股份。在其如约付款后,贵之步出具了收据确认已收款。但截至2017年1月份,贵之步已在新三板挂牌发行,该认购资金却仍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期间,杨乐乐曾多次要求郑靖及贵之步退还该788万元,却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故杨乐乐诉至法院。
而记者查阅公司公告发现,除杨乐乐外,郑靖还涉及多项诉讼,包括借款未及时偿还、股份转让纠纷等问题。而贵之步公司主体作为直接被告或担保方卷入其中。
事实上,从业绩表现来看,自2015年10月份挂牌新三板以来,其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
根据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1万元,同比下降92.37%;净利润亏损1637.9万元,亏损额同比扩大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