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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和清洁项目都是公共产品,有外部性,也就是说它可以让很多人享受更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拯救地球。但是在河北搞的清洁能源项目会让北京人受益,我却无法向数百公里外的北京人收费。因此,这些项目回报率不高,一些企业就不愿意投资。”马骏说,这种带公共产品性质的绿色项目应由政府来投资,悖论在于政府并没有这么多钱。
据初步统计,我国需在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方面投资4万亿元,但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在绿色行业投资总共才3千多亿元,不到4万亿元的10%。
“因此,必须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来激励、动员大量社会资本进入绿色行业,这就是绿色金融出台的主要背景。”马骏说。
应提高绿色偏好激励绿色投资
马骏表示,绿色金融体系至少应达到三个目标:一是提高回报率,绿色项目有一定的外部性而回报率不足,政府就应想办法弥补,达到能接受的回报率;二是降低污染项目的回报率让这些项目不赚钱,污染企业退出;三是提高消费者的绿色偏好,不仅政府而且全社会都应激励绿色投资。如同样价格,公众愿意购买清洁产品,这样环保企业利润增加,就会有资金进入。
“目前,末端治理的环境技术已经很多了,环保产业所关心的降成本治理技术的突破是相当困难的。”国务院参事、科技部原副部长刘燕华说,从长远角度看,环境污染替代性技术和替代品、智能化收集和处理技术的创新活动非常活跃,环境技术创新也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驱动力。
(科技日报北京7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