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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收超时费、大件额外收费 搬家公司价格陷阱多

2018-07-12 09:40:32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徐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深圳消费者郑先生表示,他在去年底搬家时,与搬家公司谈好一辆大货车可装完东西,价格是880元。但搬家当天,对方称因限行改用两辆小货车,并要价1800多元,比原来多花了近千元。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搬家公司价格陷阱是投诉热点之一,他向记者列出了搬家公司常设的几类价格陷阱:一是低价吸引消费者,事后坐地起价,并额外收取楼层费、大件物品搬运费等;二是存在“转包”问题。有的搬家公司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客户转包给其他搬家公司,而其他搬家公司会借此向消费者另行收费;三是不签合同,不提供发票。一些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时,因没有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无消费凭证,导致无法投诉。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记者表示,个别搬家公司为了多收钱,还会在车上做文章。看似4米长的车厢,通过在厢体内设夹层,用钢板堵上几十厘米,缩小了车内空间。原本一车能装下的需要两车或者另加小车,从而变相加价。

对此,陈音江建议,消费者在准备搬家时,应找知名的正规搬家公司,同时注意防范冒牌公司,切忌一味追求低价;在预约搬家前,一定要与搬家公司谈明细则,并以合同形式进行确认,确保搬家公司不会再以各种不同理由要求加价。在搬家过程中,尽量全程陪同,以免物品丢失、损坏无法分清责任。“企业应诚信经营,不得以低价诱导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此外,有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对于失信企业或个人可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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