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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昌健誉嘉在起诉书中称:“2016年4月,原告与被告共建成立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因‘国家基因库’只是一个有关部委批准使用的称号并无独立法人主体,其在深圳依托被告法人主体运营,在北京依托合作方北京誉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主体运营,同样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一直依托原告南京昌健誉嘉的法人主体运营。根据双方共同规划,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定位承接国家基因库华东地区的样本采集、科研及部分存储业务,同时将开展基于基因技术组技术的干细胞科研项目。”
南京昌健誉嘉在起诉状中要求华大基因一方消除名誉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在全国范围消除影响。
随后,王德明将起诉至法院的消息,反馈给华大基因。
2018年6月10日,王德明接到南京警方的传唤通知,要求其说明一些情况。6月12日,王德明携律师前往公安局,警方对王德明称接到华大基因方面报案,诉王德明等人“私刻公章”。南京昌健誉嘉和王德明提交了合法审批备案的手续之后,公安局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6月13日,王德明写出了那封实名举报信,王德明在实名举报信称:“华大基因以高科技企业名义四处圈地,并以高定价的基因检测等产品项目免费提供相关官员构成贿赂。”
对于王德明的实名举报,华大基因在2018年6月27日发出两份声明,一份是上市公司华大基因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涉及网络传闻的澄清公告》(下称《澄清公告》);另一份是刊登在华大基因官方网站上,以华大科技和华大生命研究院双重落款发出的《关于天涯论坛注册用户“独孤九剑王德明”恶意诋毁华大基因的严正声明》(下称《严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