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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涉案金额巨大。证监会表示,上半年查实案件平均交易金额接近32亿元,平均获利超过5270万元。不少涉案主体借用民间配资、私募信托等方式聚集交易资金,超过70%的操纵市场案件使用杠杆资金进行操纵。
在网络“黑嘴”廖英强操纵市场案中,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获利4310.48万元。
三是违法动机多样。有的操纵市场主体不直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利,而是利用不同金融产品、不同市场之间相关标的价格相互联动的特点,通过操纵价格影响相关基金、信托产品净值,从而实现跨市场牟取超额收益。
如孟祥龙操纵“*ST三鑫”一案中,孟祥龙与韩某元采用尾市拉抬、盘中拉抬等方式操纵“节能风电”价格。
四是违法主体组织化。操纵主体延续去年以来的规模化特征,上半年单位违法和多人共同涉案7起,占比50%。有的组织家族成员和同乡人士形成分工明确的操盘团队,通过网络通讯远程指挥下单;有的租用专门场所,集中上百台电脑盯盘下单,形成明确分工,收集账户、介绍配资、选股操盘、组织指挥均有不同人员分工负责,甚至形成“流水线作业”。
这一特点在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中体现明显。北八道集团建立了一个地下“交易大厅”,操纵期间累计获利9.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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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证监会作出159项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牟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逐渐加大,行政处罚数量、罚没金额和市场禁入人数连年创新高。
据证监会披露,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共作出159项行政处罚决定,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在去年同期基础上再创新高,市场禁入20人次。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牢牢把握稽查执法的政治属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异常交易,密切关注账户联动,进一步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任何时期、任何领域、任何形式的操纵市场行为,坚决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