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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大学生借校园贷后玩消失:拒上法庭你谈啥维权?

2018-07-04 09:23:14    长安剑  参与评论()人

400大学生借校园贷后玩消失:拒上法庭你谈啥维权?

400大学生借校园贷后玩消失:拒上法庭你谈啥维权?

  原标题:400大学生借“校园贷”后玩“消失”:拒上法庭你谈什么维权?

  1 今年上半年,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大学生成为被告。

  但法院寄去传票等诉讼材料后,不少材料被拒收。如果法院缺席审理,后果很可能是学生败诉。

  为了保障被告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专门赶赴贵州贵阳两所高校,找到了20名被告大学生,希望他们参加座谈会,在法官主持下和原告一起协商还钱,结果没有一人愿意参加。

  主办法官和高校老师沟通,原告也表示,只需要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在合同中有约定)等诉讼请求。

  然而即便是这样的条件,法官的贵州之行也只有3名大学生选择和解,并一次性归还了借款。

  3名已经还款的大学生称,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被起诉的大学生专门成立了QQ维权群,他们认为,国家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而这个“校园贷”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可以不还。

  主办法官介绍,这批校园贷是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的“704校花”业务进行的借贷,每个借款金额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来买高档手机。

  孰是孰非?

  2  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704校花”业务,在网上很容易就能找到公开的介绍资料。虽然“704校花”这个名字看起来不那么正经,其实是针对在校大学生推出的一项兼职换购业务:

  在校大学生和“704校花”公司签订一定“兼职换购”合同,就可以拿到自己心仪的电子产品,随后公司会把学生拉进一个兼职的群,每天在群里发放兼职的单子,学生每个月做满一定的小时数,做满一年就可以或者该电子产品的所有权,如果哪个月没做够的话,要按照欠缺的小时数补上差额。

  从常识来看,这是一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合同。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公司可能无法提供充足的兼职和学生们没有足够的空余时间完成兼职这两个问题。

  事实上在网络上也有很多反映类似问题的帖子。

  譬如有个同学说:我换购了一台价值3599的单反,由于提供的兼职和我的学习空余时间对不上,已经逾期两个月,APP上面显示逾期费3000多,我该怎么办?难道我要跳楼吗?

  再譬如还有个同学说:我换购了一个苹果6,做了两三个月后群里不怎么发兼职了,本来说的时间不够的话按13元/小时还钱,我觉这是因为他们没提供兼职导致的。

  ……

  但能不能通过他们的帖子就断定“704校花”是非法的“校园贷”?

  同样从常识来看,“704校花”还很可能还是一家蛮正规的公司。毕竟他们不仅敢到法院去起诉,并且还很诚恳的提出了条件:我们只要本金和诉讼费用就好,利息我们就不要了。

  法律的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始终敞开大门。法官甚至主动上门去了解情况、主持调解。

  但遗憾的是,400多名学生还是只有3人选择去协商,更多的同学选择了逃避。

  3 诉讼的确有风险,谁也不能保证谁一定会胜诉,但法院是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裁判的地方——

  可以在这里把一切理由放到公开的台面上让法律评判;可以在这里把一切证据放在对方的面前去反驳他的说法;可以在这里讲“法”、讲“理”甚至讲“情”;可以在这里选择一种最有利于处理问题的方法,并非只有一个冷冰冰的判决。

  遗憾的是这些大学生们选择了最不应该的一种,拒收法院的诉讼文书,做一只把头扎进沙子里的鸵鸟。

  法律规定的很清楚:因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接受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既然已经送达,学生不参加庭审法院依法就可以缺席审判。这意味着法院只能从原告的“一面之词”和提供的证据里来发现案件事实,并据此作出判决。

  为了避免这样的不利后果,法官主动上门调解,学生们却依然“装鸵鸟”“玩消失”。当公平正义主动找上门来的时候,却躲起来喊不公平,这是什么心态?想表明什么态度?

  “装鸵鸟”这种态度绝对不是一种证明自己无辜的态度,而是一种放弃自己权利的态度。即便你拒收传票无视法官的样子再帅,最终还是要有自己来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玩消失”也绝对不是一种证明自己有理的态度,而是一种漠视法律的态度。即使你再有理,也是把你的理压在了法律的上面,充满了无知和傲慢。

  这不是新时代的大学生应有的样子。

  4 关于“校园贷”违法的报道屡见不鲜,但是有利益的地方也必然会有企业愿意参与,并且也一定会有企业想要钻法律的空子甚至是以身试法,而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很容易在违法企业的面前栽跟头。

  校园贷虽不是洪水猛兽,但也确实需要有比其他贷款产品更加严格的要求。校园贷可以成为大学生们试水金融领域和社会的一个跳板,但是绝不能成为把学生们逼上“21楼”的一个平台。

  但有一个道理放诸四海而皆准:天下永远没有白吃的午餐,欠账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些系列案件中7000元上下的标的额虽然不小,但是比起一个大学生未来的一生,却又真的算不得什么。

  如果仅仅因为一个7000元的校园贷,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银行上了征信不良记录,等面临就业,企业不愿意要,公务员不能考,到那欲哭无泪的时候,已经不是还上7000元甚至是1万2万可以解决的问题了。

  别背上法律与诚信的债,这个债真的要用一生去还!

  最后还有三句话:

  第一句,相信法治,相信法院,没有人会想伤害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第二句,如果真的错了,勇敢承担起来,年轻可以犯错,但更要知耻而后勇。

  第三句,人生很长,不要逃避,要相信自己,要看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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