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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公司是否与这些投资人私底下签署过保底承诺的问题,万邦德制药常务副总经理陈安表示,前述股东入股标的公司时,江苏中茂、上海沁朴、青岛同印信、九鼎投资分别与万邦德制药或万邦德集团或赵守明签署过涉及对赌回购条款的协议。但这些协议均未实际实施,且相应条款在预案披露前已经实质上解除。目前,江苏中茂、上海沁朴、青岛同印信、九鼎投资没有就前述对赌回购事项,向万邦德制药及其实际控制人提出过任何相关权利主张。除上述股东外,标的公司未与其他股东签署业绩对赌协议。同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均在2018年6月确认,截至承诺出具日,其与万邦德制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赌协议。
高估值受关注
标的资产高估值的公允性以及带来的大额商誉受到关注。
投服中心指出,评估机构拟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但重组预案中仅披露了收益法预估值结果。投服中心要求公司公布市场法的预估值,说明是否与收益法估值存在较大差异。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新明表示,根据标的公司历年正常情况下的销量、收入和利润进行分析,并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和医药行业市场情况,以业绩承诺期第一年2018年的净利润1.85亿元测算的动态市盈率为18.37倍。本次预估结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但低于红日药业、天药股份、东成股份、信邦制药这些公司的重组市盈率,因此估值合理。“至于市场法估值,因本次交易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所以预案仅披露了收益法预估值。经过初步测算,市场法预估值约为34亿-35亿元,与收益法评估差异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