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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公司登陆股转系统仅一个月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进行了第一次定增。当时公司向孙道玺等6名核心员工发行96万股普通股股票,以每股净资产确定了定增价格为2.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1.12万元。
2014年12月,距离前次定增仅4个月,波斯科技启动第二次定增,以6元/股的价格向平安证券、国信证券(002736)和广州证券三家具有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发行60万股,募集资金360万元。
2015年4月,波斯科技进行第三次定增。其每股定价也水涨船高,达到14元。此次定增向17名合格投资者发行299万股,募集资金4186万元。
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波斯科技已成功通过三次定增,将4800多万元的真金白银收入囊中,我们不得不为公司擅长资本运作的能力所叹服。若此次公司IPO成行,则公司又将从资本市场获取2.1亿元。
携“三类股东”冲关上市 合法化争议悬而未决
证监会发审委在《广东波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两次对其“三类股东”问题进行询问。
发审委指出:“发行人曾经在新三板挂牌,股东中可能存在契约性基金,且因做市交易和定向增发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请保荐机构、律师全面核查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时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相关信息是否与发行人的申报文件提供的信息一致,存在差异的,要详细列明差异情况并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说明发行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是否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东中是否存在信托、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或契约性基金持股的情形,发表核查意见。”
“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披露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股权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发审委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