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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治理又欠新账——随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云南纪行之四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曹红艳
在云南曲靖罗平县,正在清运的废渣堆场让人触目惊心——大量含铅废渣并未得到安全处置,由于防渗膜破损,含铅废水渗漏污染着地下水。附近另一渣库,钙渣随意堆存,在雨水冲刷下,含有铅、锌、镉等有害物质的污染物肆意流淌,被污染的厂区土地寸草不生……更让人揪心的是,这里地处珠江上游,重金属污染严重威胁着珠江水环境的安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珠江上游的曲靖市罗平县,2007年公司就已上市。这家企业的重金属污染隐患问题由来已久,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就明确指出,“云南省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推动解决环境问题的主体意识不强”“曲靖市32.8万吨各类涉重金属废渣无法得到安全处置”。
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曲靖市委、市政府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责令做出书面检查。2016年12月份,曲靖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完成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含铅废渣无害化处理”。2018年3月,针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整改工作缓慢问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又向云南省通报了有关情况。
然而,当记者随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人员抵达现场时发现,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变本加厉。
据了解,第一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后,罗平锌电公司根据曲靖市督察整改方案,制定了10万吨含铅废渣处置方案,但是,对于自身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只字未提。而该公司实际含铅废渣数量远超10万吨,根据2018年3月下旬其自测的情况,实际堆存量达22万吨,截至目前,仍有近10万吨含铅废渣尚未安全处置。
更为严峻的是,与原堆场临近的另一渣库内还有大量含铅、锌、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危险废物钙渣(脱硫石膏渣)堆存,没有管理台账,数量不详,据督察人员估测应在10万吨以上。受雨水冲刷,钙渣与雨水形成的混合物质四处流淌,现场一片狼藉。
按规定,铅锌行业企业生产废水重金属污染物应实现车间达标排放,并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确保生产厂区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解车间不但未按要求单独收集电解车间高浓度重金属废水进行处理,实现车间达标排放,而且将沾染有高浓度重金属污染物的电解板随意露天堆放,严重污染环境。
此外,厂区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一遇下雨,地面散落的含重金属废渣、粉尘经雨水冲刷进入雨水沟,由于收集池容积较小,大量含有重金属的雨水形成污水溢流至厂区道路。
究竟什么原因让这家上市公司敢于擅自选择性整改,甚至敷衍整改?这与地方政府工作不力不无关系。尽管2016年底曲靖市委就提出“常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1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同时明确要“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可是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时,曲靖市委、市政府全然不顾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将有关整改工作全部安排给县级地方政府承担。对于辖区内存在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以及专题会并未专题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更为严重的是,云南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将国家督察办公室关于督察整改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转发到曲靖市后,对于该公司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曲靖市既未挂牌督办,也未跟踪问效。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现场反馈,让当地政府感受到了巨大压力。记者获悉,6月21日晚,曲靖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环保督察相关整改工作。作出下达企业停产通知,涉及铅锌生产线暂时停产整改;全力以赴处置废渣,加快废渣外送处置速度;全面评估企业环境风险,积极整改,企业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等决定,并提出相关问题要在2018年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
经济日报记者随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云南之行告一段落,但本报仍将持续关注云南环保的整改举措落实情况,期待记者心目中这片美丽的土地不再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