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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国能建超工资总额列支交通费等2373.48万元

2018-06-21 09:06:07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1.2016年,所属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实际控制的一家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涉及资产4840.23万元。

2.2016年,所属广东拓奇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违规获取资金3927.73万元,用于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等。

3.2016年,所属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以下简称中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完工百分比法对16个总承包工程项目确认收入,少计收入3137.89万元。

4.2016年,中国能建总部及所属8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交通费等工资性项目,多计成本费用2373.48万元。

5.2016年,所属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计提相关费用,多计利润101.73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签订3个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投资公司)未经批准收购一家公司股权,涉及金额5.61亿元。

2.2013年至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未经批准向外部企业提供委托贷款51亿元,其中2016年5亿元。

3.2015年6月、2016年6月,所属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分别出资5.5亿元、3.25亿元,与外部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非主业业务。

4.2014年12月、2016年3月,中国能建总部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同意所属葛洲坝投资公司分别出资4.73亿元、1.71亿元进行非主业投资。

5.2015年,所属中南电力设计院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投资4.33亿元建设风电场项目。

6.2010年至2016年,所属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违规将承揽的工程对外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5.55亿元,其中2016年1894.58万元;所属一家企业2015年违规出借资质,至审计时收取管理费用39.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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