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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矿冶集团超工资总额列支午餐补贴等446.93万

2018-06-21 09:05:39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11.2007年9月,所属北矿科技未经集团审批收购外部企业股权,因被收购企业持续亏损,至2016年底形成损失661.47万元。

12.2011年4月,矿冶集团总部未经批准出资440万元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因该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未正常开展业务等,至2016年底形成损失274万元。

13.2010年至2016年,矿冶集团总部将部分业务违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涉及金额435万元,其中2016年65万元。

14.2012年和2015年,所属北矿科技固安分公司、北矿磁材(阜阳)有限公司发生两起生产事故,形成直接经济损失113万元。

15.2011年,所收购的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公司)仅向原股东单方分配应由双方共享的公司利润,造成国有权益损失83.85万元。

16.至2016年底,矿冶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

17.2016年,矿冶集团未按时制定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未完成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等工作。

18.2012年12月,矿冶集团总部在未评估股权价值的情况下,向所属株洲公司增资1846万元,增资取得的股权比例确认依据不足。

19.矿冶集团总部申请增建的科研楼,2013年5月完工后至2016年底一直用于出租。

20.2012年8月,所属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在未取得施工等许可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07年至2014年,北矿科技以咨询费、劳保用品等名义购买436.58万元购物卡向员工发放,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涉及金额30.49万元。

2.2007年至2016年,所属北矿科技、北京中鼎高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培训费、业务招待费等名义列支员工旅游费等164.03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列支16.06万元。

3.2007年至2015年,矿冶集团总部14名高管人员在所属企业兼职取酬40.14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领取15.89万元。

4.至审计时,矿冶集团总部1名中层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将其持有的下属公司股权转让。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矿冶集团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挽回损失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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