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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光伏不应被“一刀切” 离平价上网还有一定距离

2018-06-06 09:07:52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建言信中还提到,“5·31”光伏新政强调了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在于鼓励行业快速实现平价上网,促进行业走向市场化配置的道路。作为光伏行业的重要力量之一,户用光伏的从业企业均表示赞同和支持,一致认为只有通过政府、电网企业、行业及相关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促进光伏行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和市场化配置,才能让光伏行业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单纯依靠补贴发展必然不是长久之计,随着行业发展和成本持续下降,快速下调补贴强度得到了业界认可和共识。

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户用光伏由于单体体量小,分布较分散,用户自发自用电价水平较低等因素,和大型集中式地面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相比,户用光伏度电成本较高,但发电收益却有较大差距,离平价上网仍有一段距离。如果把户用光伏与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地面水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刀切”地划入1000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支持范围,是有些欠妥的。

建议出台相关补充细则或通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太阳能协会也在第一时间组织企业对“5·31”光伏新政造成的影响进行统计评估,其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省内已签约未并网的户用光伏分布式项目3021个,装机容量44.73MW。广东省太阳能协会还指出,对未并网的户用项目来说,老百姓投资回报时间延长将近一倍,还贷压力增加,或可致银行收紧或取消光伏贷,引发信用危机,从而影响社会使用清洁电力的积极性。

“希望主管部门在户用光伏这个细分领域能做出更科学的解释和后续安排。”此次建言信中提出建议,希望主管部门给予2018年6月1日(含)~12月31日(含)期间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国家补贴支持额度,设定规模上限;给予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并网投运缓冲期;同时区别于其他分布式光伏,明确2019年户用光伏电站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规模上限,补贴标准与其他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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