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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头看’工作中,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马中平说,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的情况。
在督察方式上,马中平指出,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督察进驻分为省级层面督察、下沉地市督察、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以下沉督察为重点。
在督察结果的运用方面,马中平特别强调,督察结果将向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交,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将按涉及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移交、移送。
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刘华在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相关要求中,提得最多的内容之一就是要尽可能避免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刘华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督办的原则,边督边改中严禁‘一刀切’行为,坚决杜绝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为此,生态环境部近日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文件强调,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刘华强调,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围,对问题严重且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刘华还表示,在具体解决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时,省里应该给予市县整改工作留足时间,应该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的阶段目标,不应层层加码、层层减少整改时限,既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要加强政策配套,强化工作统筹,做到因势施策与综合施策相结合,尽可能避免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