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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鑫子公司超标排放废气被处罚 8个月前才“上榜”
每经实习记者 胥帅 记者 谢振宇 每经编辑 赵 桥
不到一年时间,中航三鑫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特玻)再次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
5月21日晚间,中航三鑫公告称,因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海南特玻1#生产线、2#生产线分别被海南省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澄迈环保局)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澄迈环保局了解到,去年8月,海南特玻2#生产线就曾因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而受到处罚。彼时,澄迈环保局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停止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的行为。
子公司再遭处罚
中航三鑫公告称,海南特玻因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收到澄迈环保局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澄迈县保护监测站2018年1月24日对海南特玻1#线、2#线的废气污染物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为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澄迈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海南特玻上述两条生产线分别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事实上,2017年底,海南特玻开始对上述两条生产线进行脱硫脱硝设施的技术改造。2018年1月12日,1#线、2#线的烟气治理设施改造工程接近尾声,即将进行烟道割接和调试工作。
海南特玻表示,调试期间,有关生产线的烟气处理设施将切换至临时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排放,可能会出现短时超标排放的现象。1月18日,海南特玻先后将2#线、1#线停炉停机,启动烟道割接和调试工作。1月29日,海南特玻两条生产线在完成技改后开始运行,此时监测数据达到了更低排放量的目标。
然而,超标排放的监测时间(1月24日)正处于海南特玻两条生产线脱硫脱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后烟道割接和调试期间。由于监测时间和生产线技改时间重合,海南特玻对本次处罚并不服气。公司随即于4月19日向澄迈环保局就上述事项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未被澄迈环保局采纳。
海南特玻是中航三鑫的重要非全资子公司。根据中航三鑫年报显示,海南特玻去年实现营业收入4.5亿元,净利润亏损1.11亿元。
去年曾因相同问题被处罚
尽管海南特玻对公司的环保防护措施十分自信,在公告中提到“在前期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技改后对环保排放、环境改善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等关键信息。
而记者发现,海南特玻半年多前也曾因环保问题被罚。澄迈环保局官网曾公布一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而其中的违法主体便是海南特玻。
去年8月10日,澄迈环保局对海南特玻2#线进行调查,发现该生产线的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脱硫脱硝设施因漏水发生故障,致使脱硫脱硝设施停止运行,造成废气超标排放。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该生产线熔窑烟囱自2017年8月10日22时至8月11日11时的氮氧化物数据超标。由此,澄迈环保局认定其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同时,澄迈环保局要求海南特玻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的行为。
但中航三鑫并未对海南特玻去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信息披露。
“并不是每一次环保行政处罚都要进行披露,这要看涉事主体是否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正常经营等构成重大影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记者于5月22日下午多次拨打中航三鑫证券部的座机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最近这段时间,资本市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格外重视。一方面,在今年5月初,不少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后“打补丁”,对公司涉及到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详细补充说明。
另一方面,前不久,证监会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会上强调了要研究建立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制度、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另外在IPO(新股首发)、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审核中,进一步加大对环保问题的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