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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通科技负债两亿申请破产转重整

2018-05-16 09:16:47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为保障职工权益,海淀法院引导对职工债权予以提前清偿;对于能通科技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法院许可管理人继续营业。

管理人组长周军表示,能通科技的债权结构看似比较简单,但是普通债权中有相当一部分债权人是原职工,职工在欠薪、欠债双重因素的影响下,情绪悲观。先行分配破产财产清偿职工债权,让职工切身感受到破产法对于职工利益的保护和救济,也为后续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目前,职工债权已基本清偿完毕。

东方金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吴镝表示,东方金鼎计划在能通科技闲置厂房基础上打造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础平台的房山数据智慧云基地项目,对大中型互联网及高科技企业、金融企业提供云计算服务。

4月28日,海淀法院裁定批准了能通科技的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重整程序。

一次处置破产企业的司法实践

虽然自2007年6月1日起,便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但受破产案件数量的限制,破产法在实务领域尚属于新生事物。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温泉(金融与清算)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温泉法庭)在2017年共受理各类商事一审案件10390件,其中公司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为55件,占比仅为0.5%。

在温泉法庭庭长赵晨看来,此次能通科技实现重整,是利用法治化、市场化破产审判工作,挽救危困企业,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案例,也是法院贯彻落实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营商环境改善的大局,以谋划发展的实例。

赵晨介绍,一方面,在招募投资人时,选择在企业经营能力与债权清偿比例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不仅着眼于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也充分考量投资人后续在数据中心经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兼顾破产企业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债权清偿方案并用现金清偿与债转股,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普通债权人是最被动的利益受损方,重整方案赋予债权人清偿方式选择权,能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受偿利益,争取债权人对企业重整的支持。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后续将督促各方妥善履行重整计划,指导管理人做好财产追收、补充分配和监督等工作。

“未来,法院将积极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繁简分流,加大破产重整力度,积极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赵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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