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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2018-05-11 09:16:41    交通运输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四、加大保障服务力度 

(一)对于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平头铰接列车、长头铰接列车、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未在申报系统内申报等理由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或进行处罚,不得把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视作全挂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或进行处罚。 

(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依法受理合规车辆运输车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申请。对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等国家标准的合规车辆运输车,要及时予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发放《道路运输证》,保障企业做好车辆更新购置工作。对符合《公告》及国家标准,但装载后高度易超过法定限值的车辆运输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对车辆运输车车型优化改进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提高车辆的设计合理性、安全可靠性,限期清理相关公告车型;在《公告》有效期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予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发放《道路运输证》。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各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优化城市通行管理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设定车辆运输车城市通行的时间和线路,为合规车辆运输车进城配送提供便利。 

五、加大宣传和规范执法力度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协调行动,加强对治理政策和执法要求的宣传解读,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准确把握政策、严格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2018年5月21日前把治理政策要求和处罚规定宣传到每一家乘用车制造企业、每一家整车物流企业和每一名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要督促整车物流企业挑选驾驶经验丰富、持有A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中置轴车辆运输车,并提前进行必要的驾驶技能培训,以适应中置轴车辆运输车特点,保障行车安全。要坚持文明规范执法、理性平和处置,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要加强督导检查,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查处纠正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附件: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示意图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5月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公安交通管理局(警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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