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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行App抢票页面截图。
智行App默认勾选“加速包”引用户不满
法治周末记者 刘嘉
专家建议:在抢票软件合法的情况下,平台也应明确告知消费者抢票服务中“加速包”或者“抢票套餐”的详情,并将这类所谓的增值服务设置成默认不勾选的状态
法治周末记者 刘嘉
在智行火车票App上抢好了票,在付款后才发现金额“涨价”到90元。河南郑州的左川明(化名)感到一头雾水,因为这趟从郑州开往武昌的火车,让他多花了15元的冤枉钱。
“火车票明明只有75元,为什么会扣90元?”看着支付宝发来的消费信息,左川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我开通了支付宝免密支付,所以抢票成功后就直接付款了,根本不知道还有15元的‘加速包’。”
左川明的经历并非个案。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此前,不少消费者通过智行App抢票时,选好行程时间、车次等信息后就兴冲冲地确认,直到付款后才发现默认勾选了“加速包”、多扣了十余元到几十元不等。
默认勾选设置,是否侵犯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75元火车票搭售15元加速包
据官网显示,智行App是一款提供火车票、机票、汽车票预订服务的平台,由上海蒜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蒜芽科技”)运营,累积用户数超过1亿,平台不但为用户提供查询、预定和购买服务,而且还提供抢票服务。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携程并购了蒜芽科技,作价近1亿元人民币。
5月3日,左川明需要前往武昌,他便通过智行App进行了购票。为了保证购票不会因未及时付款导致出票失败,他还特地开通了支付宝免密支付。
“在选好了时间、车次、座位类型等信息后,我就一直点击‘下一步’,12时41分收到了订单已提交成功的短信,下午14时23分,又收到了抢票成功的短信,不过短信里一直没有告知花了多少钱。”左川明说。
“后来我查了支付宝记录,才发现支付金额竟然是90元,而非75元,我再重新尝试下单才发现,原来在订单的底部,有一个‘抢票速度’的选项默认勾选了‘高速’,所以额外增加了价值15元的‘加速包’。”左川明说。
左川明认为,抢票需要收取额外费用,或通过购买“加速包”提高成功率可以理解,但应该让消费者决定是否使用、购买,而智行App将加速包放在订单底端,还处于默认勾选的状态,让人不能接受。
左川明在网上一查,发现有很多用户与自己的经历类似。武汉的赵鑫(化名)订了一张5月5日由武汉开往上海虹桥的动车,然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张票勾选了“高速”抢票速度,需要他额外支付40元钱。
“这样的设计太隐蔽了,如果不是拉到最底部,根本发现不了,这种默认为消费者选择加速包的做法不合理。”赵鑫说。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微博、百度贴吧、21CN聚投诉等平台,有不少用户吐槽自己在智行App的遭遇,指出默认勾选加速包不合理,要求退还对应的费用。
“加速包”位于订单底部
5月4日,法治周末记者通过智行App抢购一张由北京南发往上海虹桥的成人票,设定的出发日期为5月5日,坐席类型二等座,系统显示成功率为76.4%,备选车次分别为G105、G1、G113等。
将手机屏幕上的界面滑动到最底部时,记者看到有一个“抢票速度”的选项,点开后发现,默认勾选的抢票速度为“高速”,需额外支付30元。
为了进一步了解“加速包”的详细情况,5月4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了智行App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智行App为用户提供包括12306官网直购等多种火车票预订渠道,在预订页面,平台对于产品都有明确的标注和提示。
关于消费者提到的“加速包”,该负责人表示,智行App给予用户充分的选择权,用户在购买的过程中,选择自由、退订自由,对于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加速包”的用户,公司在核实后会为其退款。
5月8日,记者收到消息,左川明、赵鑫分别收到了智行App退还的15元、40元钱。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线旅游类App推出的抢票服务中,默认勾选“加速包”、加速套餐的现象并非个例。
5月7日,记者在途牛App上填写抢票单,欲购买一张5月8日北京南飞往上海虹桥的火车票,设置的抢票车次为G101,坐席是二等座,而在抢票单的底部,同样有着“抢票速度”的选项,默认勾选的是“光速抢票套餐”,价值30元/人、成功率为65.4%;若用户改为不购买抢票套餐,成功率降为49.8%。
此外,在携程App、同城旅游App上,抢票订单中都存在默认勾选不同价位加速服务的情况。
默认勾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一位在线旅游网站的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抢票软件的本质是用系统模拟用户购票的操作步骤,最终形成购票的指令,由于系统可以对票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同时不间断地进行抢票操作,如此一来,一旦出现新的车票,在普通用户尚未发现之前,平台就能够在第一时间抢购成功,因此,普通用户在正规购票网站抢不到的车票,平台却能轻而易举地抢到。
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海龙表示,抢票服务确实有市场需求,一些平台如果以技术手段进行“作弊”,例如凭借黑客技术入侵出票平台,提高抢票成功率,那么不仅破坏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还涉嫌违法;如果抢票平台是通过不间断“监控”,在正规购票网站出票的第一时间抢到车票,并不违法。
在向海龙看来,抢票网站通过提供“加速包”的方式提供增值服务,收取额外的费用,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盈利方式,但对于涉及到收费的内容,网站应该通过程序上的设计,以显著的方式予以告知。
“互联网上的合同主要是通过点击进行确认的,因此,一旦合同内容涉及到用户的重要利益,都应该进行充分的提示,并通过备注等方式详细列出费用详情,让用户充分了解需要承担哪些义务。”向海龙说。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学会研究会会长邱宝昌也认为,在抢票软件合法的情况下,平台也应明确告知消费者抢票服务中“加速包”或者“抢票套餐”的详情,并将这类所谓的增值服务设置成默认不勾选的状态。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调解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表示,目前,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平台如何对用户就合同关键事项进行告知,但是如果大部分消费者都对平台的收费方式产生了异议,认为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加速包”,那么平台就得重视问题所在:是否完全尽到了告知义务?
乔聪军指出,抢票软件中默认勾选加速包的行为,容易引起消费者的错误认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平台应当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让用户做加法,主动选择是否需要其他服务,而不应该提前默认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