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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国通信托特别说明该信托计划为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风险都是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国通信托仅负责账户管理、清算分配等,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
此外,国通信托已经发函告知委托人天津市政开发尚有部分贷款本息未清偿,后续将严格根据委托人指令采取措施。
“这些业务对于国通信托而言,属于通道业务,因此对公司基本没有影响,但对机构信心有所打击,以后地方融资平台可能更加不好融资了。”接近该项目的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
委托人与融资人背景“显赫”
根据国通信托公告,可以基本捋清楚其中关系,即资金来源于委托人中电投先融所募集的资金,融资人是天津市政开发,受托人即俗称通道方是国通信托。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中电投先融亦来头不小,于2015年10月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该公司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
公司官网介绍,中电投先融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依托央企背景和强大的股东实力,股东方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电力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而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3年,是当时天津市屈指可数的国有大型房地产企业之一,服务领域包括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和宾馆服务,股东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天津市政开发的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也是此次资管计划的保证人,且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天津市国资委。
此前,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过企业债,去年7月27日,鹏元资信评估为该公司“2012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发表过评级报告,债券信用评级和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均为AA级,评级展望为负面。
鹏元的报告称,天津市政建设集团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受限购政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部分项目存在销售压力;截至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达到91.17%,有息负债规模攀升至504.53亿元,且一年内需偿付的有息债务规模达157.73亿元,偿债压力较大,较高的财务费用严重侵蚀了公司利润,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等风险因素。
“没想到天津的融资平台也会出事”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天津备受外界关注的是,今年1月11日,天津滨海新区宣布挤出“水分”,不再重复统计注册在当地、但未在当地生产的企业的产值,将2016年的GDP从10002亿元调整为6654亿元。
无独有偶,2018年初,内蒙古也“自曝家丑”,称经过财政部门反复核算,应调减全区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530亿元,占总量的26.3%,应核减2016年工业增加值2900亿元,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