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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晚,证监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51倍杠杆收购大戏
此次证监会的处罚源于赵薇、黄有龙夫妇的一场51倍杠杆收购大戏。
2016年12月底,龙薇传媒与上市公司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宣布,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者将以30.6亿元的总价收购上市公司1.85亿股(占总股本的29.13%)。
龙薇传媒为赵薇旗下公司,注册时间(2016年11月2日)仅为该交易发生前的一个多月,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由赵薇及孙丹两人出资成立,其中赵薇持股95%,为实际控制人。
名人效应必然带来更多关注的目光,彼时,市场对于30.6亿元的收购资金来源颇有质疑。后经交易所发函追问,龙薇传媒回复披露,用以收购的30.6亿元资金中,股东(赵薇)自有资金借款仅为6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为向第三方机构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银必信)借款15亿元,以及向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15亿元。
一半来自借款,一半来自股权质押,这也意味着赵薇仅用6000万元的自由资金,便撬动了一笔30亿元的交易,51倍的收购杠杆让市场错愕不已。
2017年1月11日,龙薇传媒曾通过万家文化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披露赵薇夫妇的财富规模,以此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赵薇夫妇持有多家A股、港股上市公司股权、不动产等,共计56.63亿元的身家,但公告中并未明确写明质押的股权是哪家公司的股权。
此后该事件继续向着人们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
2月13日晚间,故事发生了第一个转折。由于龙薇传媒融资遇到难题,双方决定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第一大股东与龙薇传媒于2017年2月13日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转让给赵薇旗下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亿股调整为3200万股,总价款也从30.6亿元调整为5.29亿元。
3月27日,第二个转折开始,万家文化发布晚间公告称,万家集团向龙薇传媒转让约5%股权的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原因是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让人诧异的是,双方彼此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这也意味着,这场撩动人心的收购大戏以赵薇的全身而退告一段落。
从欲30多亿元收购万家文化近30%股权,成为万家文化实际控制人;到变脸为5亿多元收购5%股权,只做个普通投资者;再到最后一股不买,并且拿回首付款、也不付违约金,赵薇的这一系列动作让人瞠目结舌。
与此相对应的是,万家文化的股价在这一段时间中犹如坐上了“过山车”一般。
证监会处罚
自2017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宣布赵薇入主之后,停牌32个交易日之久的万家文化在5日之内涨幅达到了36%。
随后赵薇入主失败,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最大跌幅达到16%。
在2017年1月12日至2月24日期间的22个交易日内,万家文化股价的振幅达到了46.8%。
随着收购的缩水和泡汤,万家文化股价几近腰斩,无数的散户充当了“接盘侠”。
这一操纵资本的行径终究招致了证监会的处罚。
2017年11月9日,祥源文化晚间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万家文化(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在列举五项罪状之后,证监会公布了处罚结果:
1.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2.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3.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4.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表示,将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然而,在收到证监会处罚告知书后,11月10日,顺龙控股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顺龙控股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以及公司执行董事赵政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证监会将会复核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如经证监会复核成立,证监会将按照前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彼时市场认为,60万罚款自然不足以触动赵薇夫妇的神经,黄有龙此举主要是鉴于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巨额索赔。
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将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董监高职位。此外,所投资的企业也不得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增等相关再融资业务。
记者孙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