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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自备电厂整治方案将出台 山东魏桥未来或担责

2018-04-17 09:17: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据相关资料显示,山东魏桥是通过搭建孤岛电网,自行发电、调度、运行、供电,为纺织和铝业企业供电的。公司热电厂生产的电力和蒸汽分别用于自用和外销,其中自用比例在34.76%左右,主要用于公司本身及关联子公司生产。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1月份至3月份,山东魏桥自发电成本分别为每千瓦时0.29元、0.21元、0.18元、0.17元,其中2016年的最低成本为0.17元/千瓦时,远低于国家电网。

是否违法尚未可知

有不愿具名的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山东魏桥的发电成本低主要来自于几方面原因,首先,煤炭价格低,通过每月招标,严格控制煤炭成本。煤炭价格站到发电成本的80%左右,所以控制了煤炭价格,自然成本会降低。第二,人力成本低,山东魏桥的电厂薪资不如国有电厂,其它福利也有差距,所以发电成本要低于国有电厂。第三,避开了政府性基金和工业调整基金。没有缴纳政府性基金0.0648元及工业调整基金0.0139元/千瓦时。同时,山东魏桥的自备电厂发电,不含农网还贷资金0.02元、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007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1元等。第四,没有承担对居民、农业的交叉补贴月0.046元/千瓦时。第五,发电利用小时数高。发电利用小时数在6500小时以上,远高于当前火电平均发电利用4100小时。

“自自备电厂建设以来,山东魏桥的这种模式就饱受争议。很多人认为,这种孤网供电的模式不合法、不安全、不环保。”有相关铝企人士曾如是向记者表示。

虽然,公司的自备电厂对于缓解多年来电力高峰期供电紧张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山东魏桥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发电量的持续增加,自备电厂与统调电厂、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矛盾也逐渐显现。

同时,有分析人士指出,山东魏桥电厂本质上是违法行为。公司电厂超越了供电范围向社会用户供电,违反了《电力法》。我国自备电厂定位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为它提供备用,不能对外供电,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山东魏桥电厂和山东滨州当地的华能电厂、山东电网经过多次协商,但是余电上网的共识只运行一段时间,就被废置。

由于山东魏桥电厂避开政府性基金,也没有承担对居民、农业的交叉补贴,没有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所以其合理性也颇受质疑。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策性交叉补贴是国家出于保证民生、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对部分种类用户(如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实行优惠电价,通过对大工业、工商业用户实行高于实际供电成本电价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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