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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生吐槽鸿茅药酒引来抓捕 检方未决定是否起诉

2018-04-16 13:42:2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湖南省衡阳市2010年6月对17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名单中,便包括了鸿茅药酒,并指出该酒广告存在“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行为,这也对应了谭的文章“该酒的宣传具有夸大疗效的作用”内容。

对于标题“来自天堂的毒药”,胡定锋认为鸿茅药酒是非处方药,民间不仅有“是药三分毒”一说,而且只要是药便有适应症和不适应症的不同对应人群,对药物的错用、滥用,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良药”变成“毒药”绝非危言耸听。

且在网络平台上,质疑鸿茅药酒的文章也不少,不能说因为谭秦东发了文章,就认定所有损失均是谭秦东造成的。

检方要求警方补充侦查,至今仍未起诉

通过可查询到的文件,记者发现内蒙古检方对谭秦东涉嫌犯罪一事,仍持谨慎态度。3月23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补充侦查决定书”,要求凉城县公安局对谭秦东涉嫌犯罪一事补充证据。

据悉,凉城公安已提交新的补充证据,但目前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仍未决定是否起诉。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谭秦东一案可能在今年5月开庭。对此胡定锋表示这仅是从目前检察机关最终决定起诉的前提下,作出的日期推断。

“需要在专业评论和损害名誉之间,有明确区分界线。”广东匡鼎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赵绍华认为,谭秦东作为具有医疗知识的人,他有权对医药类产品进行专业的评论。消费者也有权对一个产品的好坏进行评论。这些评论,不应泛泛归纳为“损害名誉”。

如今检方未作出起诉的决定,说明事件的走向有可能最终不作出刑事处分,则谭秦东可以在相对较快的时间段获得自由。

“如果企业觉得文章确实对自己的产品造成影响,可以走民事的途径而不是刑事的途径。”赵绍华认为,谭秦东的文章因带有“毒酒”标题,未必获企业认可。但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能用民事的方法解决,就不宜用刑事的方法解决。

  家人心声

  我只想他快点回家背起这个背包

“他当天是连着这个背包一起被带走的。”4月14日,刘璇在整理谭秦东的衣物时,拿起一个黑色的背包说到。

这个背包,是谭秦东每天上下班都会背着的背包。谭秦东被带走当天,也背着这个背包,并一路背到了内蒙古。刘璇前往内蒙古进行探视时,当地相关部门归还了这只背包。

“我希望,他快点回来,重新背回这个背包。”刘璇说。

“如果真的要起诉,我会作无罪辩护。”胡定锋说,通过对谭秦东的探视询问以及调查,他不认为谭秦东构成犯罪。

截至发稿时止,新浪微博“@鸿茅国药”、“@凉城县公安局”、“@凉城县检察院”账号的微博评论,均被声援谭秦东的网友“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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