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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宝能增持上市公司资金来源,市场已经积累了众多质疑。早在“宝万之争”爆发之初,万科管理层就曾质疑前海人寿保险资金运用合规问题。保监会也曾对前海人寿投资万科的相关情况与合规性进行了专项核查。2016年3月,时任保监会副主席、现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表示,总体来看,前海人寿举牌万科股票没有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压力测试结果表明“风险可控”。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原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组织的一份长达22万字的研究报告认为,宝万之争中,宝能将资金组织方式用到了“极致”。但在现有法规下,其资金组织方式并未有违规之处,不过,此种组织方式蕴含了很多风险,需要监管方面针对监管漏洞加以弥补。
涉嫌独资控股前海人寿
刘姝威认为,宝能涉嫌以代持等手段独资控股前海人寿。因此,宝能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前海人寿的保险资金。
据宝能2016年年度披露信息报告,前海人寿总计有五个股东,其中钜盛华持股51%,另外深圳市深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凯信恒有限公司、金丰通源有限公司四个股东合计持有49%股份。
刘姝威指出,四个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以个人现金出资与钜盛华一起对前海人寿进行增资。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月24日保监会通报对前海人寿的行政处罚,其中着重提到了本次增资。保监会认为,前海人寿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在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时任董事长姚振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最后做出对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浙商银行“违规出资”?
刘姝威认为,宝能能够动用巨额资金还得益于浙商银行的违规出资。
刘姝威在文章中指出,浙商银行股份2015年11月以理财产品作为优先级资金与宝能出资作为劣后级资金,以2倍杠杆,共同成立资产管理计划,然后,把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资金注入钜盛华。收到资金后,钜盛华把一部分资金作为劣后级资金,按1:2的配资比例与来自其他银行的理财资金共同成立九个资管计划,收购万科10.39%股份;把剩余资金用于受让四个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持有前海人寿的股份。然后,该四个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把这部分资金又转给宝能及其一致行动人。
早在2015年,即有媒体质疑“宝能系”背后资金来源于浙商银行。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穿透后部分资金来源于浙商银行,该合伙企业的资金投向,包括支付前海人寿股权转让对价、向钜盛华增资、用于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