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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佳诚品商贸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天鹅台灯被罚5万元

2018-03-28 13:39:04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北京宝佳诚品商贸有限公司因擅自销售未经认证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天鹅台灯,被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京(丰)质监罚字〔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调查、审理确认,北京宝佳诚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天鹅台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音视频设备类产品,但未经认证。该涉案产品以78元/个进货,共销售18个,以164~169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与其他商品一同销售无法单独核算价格的以销售记录中的最低价164元/个计算),销售款合计2988元。违法所得共计1584元。

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出,北京宝佳诚品商贸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经认证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天鹅台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北京宝佳诚品商贸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84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51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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